本年度东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以司法责任制和法官员额制为统领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以审判为基础的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统一审判标准,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适用。
目前我院大部分刑事案件已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
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处理案件的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普遍较好,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表示无异议,暂无当庭翻供的情况发生。我院在认罪认罚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均会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进行核实,询问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是被告人本人签写,是否出于个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否知悉采用认罪认罚程序的相应法律后果,以确保每一名被告人都知晓认罪认罚程序的具体流程和法律效果,保证案件质量。
二、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促进诉讼效率明显提升。
在程序处理上落实繁简分流,准确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推动司法资源配置的进一步优化,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在程序上的体现就是从简、从快。为此增加的速裁程序,使案件审理期限大大缩短,同时也构建了多元化的诉讼程序。该现项制度不仅缩短了庭审用时,提高了审判效率,更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人民满意度。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案件质量情况。
三、完善庭前会议程序,将部分问题解决在庭前。
对于证据材料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或者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有较大争议等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前,由法官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归纳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把程序问题、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解决在庭前,加快庭审效率。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1 15: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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