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区人民法院
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的基础支撑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相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公正司法的核心价值,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抓得紧、措施实,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繁简分流为基础、以庭审实质化为核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刑事诉讼模式的系统转变。
2017年6月7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及2018年1月1日起试行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的“三项规程”,我院刑事审判庭全体成员专门组织学习了“三项规程”的具体内容及相关精神,严格认真贯彻和落实“三项规程”的规定。
关于“排除非法证据”方面,暂无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向我院提出相关申请。在我院审理被告人夏伟诈骗罪一案中,被告人夏伟的辩护人在庭审期间向我院口头提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后经法庭审理,该辩护人向法院撤回了相关申请。
关于“召开庭前会议”方面,我院姚桂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陈乔花等四十一名被告人诈骗罪一案,由于本案涉案人数较多、证据量庞大、社会影响重大,遂姚桂英副院长决定对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流程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的规定,由承办法官主持,所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了庭前会议,该案庭前会议共召开了三次,审判长组织展示了案件相关证据,听取了控辩双方对在案证据的意见,梳理存在争议的证据,通过这三次庭前会议的召开,必定会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效率。
关于“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方面,我庭目前共审理一审普通程序案件130余件,所有案件皆严格依照规程开展,大大挺高了庭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公开,达到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8-11-21 09: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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