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区人民法院
关于科学配置审判团队的安排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建由一名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依法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的管理模式。”组建审判团队审理案件,是当前人民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的一项新举措。结合本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提出科学配置审判团队安排意见。
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设立刑事、行政、民商事、审判监督、信访审判判团队和执行团队。由于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数量不足,分管院领导,庭长作为审判团队成员,分管院领导是审判团队审判管理者和案件质量管理者。根据案件的易难程度,审判团队组织整体,案件审理分散,充分发挥分管院领导、庭长的审判专业优势,专业案件专业审、系列案件集中审、各类案件均衡审,该简的简,该繁的繁,繁简得当。
一、 在立案阶段案件开始繁简分流
(一)在立案庭设立调解组。人员配置:“1+1”(法官+书记员)。对于一些简易纠纷案件,进入调解前置,能调则调。
(二)在立案庭设立速裁组。人员配置“1+1”(法官+书记员)。对一些小额诉讼、调解不成的简易纠纷案件,由速裁组速裁。
二、在江东、江西法庭设立民事审判团队和专业审判团队,审理“道交一体化”、“家事案件”和其他案件。
审判组织摸式为;“1+2+1”(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
三、设刑事审判团队。审判组织摸式为;“1+1+1+1+3”(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
1.新型、疑难、复杂具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为:
(1)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书记员
(2)庭长+副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
2.具有一般新型、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需组成合议庭为;
(1)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书记员
(2)庭长+副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
3.简易刑事案件:
(1)分管院领导+书记员
(2)庭长+书记员
(3)副庭长+书记员
四、设行政审判团队。审判组织摸式为;“1+1+1+1+3”(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
1.新型、疑难、复杂具有一定影响的行政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为:
(1)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书记员
(2)庭长+副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
2.具有一般新型、疑难、复杂的案件需组成合议庭为;
(1)分管院领导+副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
(2)庭长+副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
3.简易行政案件为:
(1)分管院领导+书记员
(2)庭长+书记员
(3)副庭长+书记员
五、设民商事审判团队。
在民一庭设立合同审判团队:审判组织摸式为;“1+1+1+1+1+3”(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
1.新型、疑难、复杂具有一定影响的合同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为:
(1)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书记员
(2)庭长+副庭长+法官+书记员
2.具有一般新型、疑难、复杂的案件需组成合议庭为;
(1)分管院领导+副庭长+法官+书记员
(2)庭长+副庭长+法官+书记员
(3)副庭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
(4)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
3.简易合同案件为:
(1)院领导+书记员
(2)庭长+书记员
(3)副庭长+书记员
(4)法官+书记员
在民二庭设立专门审理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审判组织摸式为;“1+1+1+1+3”(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
1.新型、疑难、复杂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组成合议庭为:
(1)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书记员
(2)庭长+副庭长+法官+书记员
2.具有一般新型、疑难、复杂的案件需组成合议庭为;
(1)分管院领导+副庭长+法官+书记员
(2)庭长+副庭长+法官+书记员
(3)副庭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
3.一般简易案件为:
(1)分管院长+书记员
(2)庭长+书记员
(3)副庭长+书记员
(4)法官+书记员
六、在审判监督庭、信访办设立重审、再审、信访审判团队
审判团队组织摸式为;“1+1+2+1+1+3”(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
1.对重审、再审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为:
(1)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书记员
(2)庭长+副庭长+副庭长+书记员
2.具有一般新型、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需组成合议庭为;
(1)分管院领导+副庭长+副庭长+书记员
(2)庭长+副庭长+副庭长+书记员
(3)副庭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
七、在执行局设立专门执行团队。组织模式为;“1+1+2+3”(局长+副局长+法官+法官+书记员)。
1.执行标的额大、涉及法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敏感度高等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的;
(1)局长+法官+法官+书记员
(2)副局长+法官+法官+书记员
2.一般执行案件,不需要组成合议庭的;
(1)局长+书记员
(2)副局长+书记员
(3)法官+书记员
八、组织领导
成立审判团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丽娟
副组长;姚桂英
成员;常永彬、高艳芬、徐艳君、丛家庆、马林、
盖希箐、赵岩
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
办公室主任;徐艳君
成员;费跃、叶小彭、丁玉华、陈国光、邹淑芳、
张汉君、梁峰、于慧燕、崔敏、张晓云
本意见自2018年1月1日实施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