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规范管理强化激励推进辅助人员队伍专业化
近年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收案量较以往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民事案件增幅自然水涨船高,近几年随着案件的增多面临案多人少的困境,东昌区法院积极进行司法改革,响应上级政策,进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和管理制度。2019年年初,我院通过政府雇员转任和社会公开招录的双轨并举方式,完成多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选任工作,并全部配备至办案一线,整体上实现员额法院和书记员1:1配置。同时,建立等级晋升机制,完善薪酬保障,健全绩效考核,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初步建立。
通过招录的审判辅助人员,东昌区法院成立了卷宗扫描中心,这样对卷宗进行一体化的扫描、归档,大大提高了卷宗归档的效率并且节省了案件审理的时间,给当事人提供了便捷,减少了上诉期的等待以及调卷等待时间短等诸多好处,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例如,上诉人鞠某某、刘某某上诉案件为系列案共七件,一审败诉后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提起上诉,按照以往的情形,当事人上诉期等待的时间比较长,但成立了卷宗扫描中心后,对卷宗的扫描、归档效率大大提升,恰恰解决了当事人上诉期等待时间长的问题,同时也在较短的时间里消除了当事人由于苦苦等待而产生的心理焦虑。
统一身份,规范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管理。东昌区法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身份统一的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队伍,规避了多种身份人员组成,身份多元带来内部矛盾增多、管理难度加大、风险隐患提升等问题的风险。审判辅助人员身份的统一,促进了人员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为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通过严格选任,确保审判辅助人员的素质。
公开招录和内部转任双轨并行。按照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并参照公务员招录程序进行,招录的人员中最高学历为研究生学历。内部转任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学历层次、工作实绩等,择优选任。
外部招录宁缺毋滥。根据报考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情况,及时调整录取名额,确保招录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立三级九等分级管理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对劳动合同制审判人员实行三级九等分级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按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逐级晋升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职业空间,较好的解决了非政法专项编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的稳定问题。
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薪酬待遇双轨动态调整:一方面随等级晋升而调整,直至达到最高等级的薪酬待遇;另一方面随同级公务员人均收入水平的上升而调整,确保其整体收入不滞后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注重考核,激发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活力。明确职责分工和权利运行程序,发挥团队优势,提升审判质效。形成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明确、职责明晰、协作共进的工作局面。
岗位动态调整。以业务考核为主要依据,建立书记员之间“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增强队伍激励,减少队伍惰性。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9 1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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