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分调裁审”功能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1. 诉前辅导
立案服务大厅配置专职导诉员,介绍办事程序、窗口职能,帮助当事人使用自助式诉讼服务终端,进行网上立案。立案法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诉讼成本、诉讼周期告知的同时,将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超越级别管辖、需要前置程序和其他机关管理的案件,首先分流出去。对诉讼成本大,诉讼标的额小的案件,特别是一些事实不清、当事人难以取得证据的或情绪非常激烈的,我们极力作好诉讼前提示工作、引导当事人息诉或引导其通过诉外调解解决,以节约诉讼成本及司法资源。对争议不大,具有调解可能性的,或者调解更有利于纠纷解决的案件,劝导当事人通过多元调解中心调解,还可以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选择相应的调解室进行特邀调解、司法调解。
2. 多元调解的程序分流
本院的多元调解组织由东昌区司法局派驻在我院的人民调解员及我院的特邀调解组织组成。
登记立案前,程序分流员认为适宜调解、诉前保全、和解备案的纠纷,登记备案后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特邀调解员应当将调解协议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提交民事立案团队备案,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包括:相邻关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
登记立案后或者在审理过程中,适宜多元调解的案件包括:相邻关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纠纷、财产保全纠纷。以上案件,登记后委托给东昌区司法局派驻的调解员,委托调解达成协议的,经法官审查后依法出具调解书。
对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诉至法院确认其协议效力,由程序分流员分流给立案团队登记立案后,将司法确认案件在小额速审团队内部随机分配,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3. 简案速裁
程序分流员应当将适合速裁的案件进行案件分流,立案团队在登记立案后,负责将速审案件在小额速审团队内部随机分配案件。适宜小额速审的案件包括:小额诉讼案件;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金额不大的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案件;责任明确、原告主张的的损失金额确定的一般人身财产损害责任案件;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案件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案件;买卖、承揽合同中涉及货款的纠纷;租赁、居间合同中仅涉及费用追索的纠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对于标的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简单民事案件,或者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但标的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5 13: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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