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处在严峻的时刻,在这样线下执行受限制的条件下,东昌法院执行局仅仅用了5天的时间高效地执结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被告孙某春与原告孙某贤、孙某环系同父同母的亲生姐弟,2010年-2015年父母相继离世,其父母生前在通化市东昌区某村有平房33平方米,登记在其父名下。父母离世后,被告将此房屋出租,2018年11月,该房屋被通化市某乡镇人民政府征收,获得征收补偿款25万元被被告领取并占为己有,故原告起诉至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给付原告孙某贤、孙某环各4万元人民币。
原告二人系被告的姐姐,在父母离世后,本应当共同继承的房产及拆迁款均被弟弟一人霸占,且对姐姐们只字不提,无奈之下,二位姐姐将弟弟告上了法院,同为手足的姐弟三人闹的势不两立。由于被告仍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东昌法院执行局迅速对被执行人孙某春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立即将手续送达至被执行人。随后,东昌法院将被执行人传至法院(确认其无外出史并进行体温测量后),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被执行人声称姐姐将自己告上法院,已经不留情面了。而姐姐说道,这是父母走后留下的共同继承的财产,好歹打个招呼有个说法,姐弟之间也不会因为这点钱而闹成这样。
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二姐自愿放弃了这4万块钱,而被执行人也感受到了情浓于水,理解了大姐的不容易。遂让家属送来了4万块钱,给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解铃还须系铃人,东昌法院执行局在吉林省新冠病毒防疫的关键时刻,并没有停止脚步,畏惧不前,仅仅用了短短五天的时间内,高效地解决了孙某家的继承纠纷,充分展现了东昌法院执行团队的执行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2 08: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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