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汇报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属于基层法院,从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人员4人,专职人员3人,文职人员1人。负责全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案件和执行案件鉴定、评估及网络拍卖拍卖工作。
二、工作经验汇报
1.在办理案件委托过程中,严格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辅助工作程序通则》、《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暂行规定》中的规定执行。坚决贯彻执行吉高法(2017)19号通知精神,并自2017年3月31日起,对所有委托案件一律适用《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
2.在办理拍卖案件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我院执行部门委托拍卖的案件全部采用网络拍卖,在法院内网与五家网站平台对接后,一律使用内网办案系统办理网拍。截止目前,我院委托拍卖案件为零,内网使用覆盖率为100%。
3.在办理委托程序上,一律通知案件各方所有诉讼参与人到场参与选定;在选定委托机构过程中一律邀请本院纪检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在各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或有任何一个诉讼参与人未到场的情况下一律在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上通过电脑摇号随机选定。
4.做好办案部门与鉴定部门的协调工作,对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等相关问题,做到随时传达,高效快捷,积极配合鉴定部门工作,对需要到现场进行勘验、丈量、测绘等案件,我们组织鉴定方、办案人、各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对鉴定过程进行监督。
5在受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同时,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做到廉洁自律,确保每一个案件的选定、委托过程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全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三2021年工作小结
2021年,司法辅助工作将按照省院明传要求,启用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并按照省院《司法技术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工作,司法辅助工作将更加细化,对我们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1年截止目前,共收司法辅助案件239件,其中鉴定160件,诉前鉴14件,评估39件,拍卖26件。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熟练掌握使用《电子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熟练操作使用《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等拍卖平台。运用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摸索出更好的办案经验,树立服务全院当事人和业务庭室的意识,进一步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协助和服务好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8 15: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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