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高院推进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审判辅助资源配置,努力推动全流程无纸化记录背景下书记员职能再规划、人员再配置、权责再分配,现根据省高院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书记员集约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审判辅助资源配置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努力探索建立一支职责明晰、结构合理、管理规范、激励有效的书记员队伍,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目标定位。书记员集约管理的目的是将原来分散于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重新整合,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实施,解决人员分类管理职责不明、交叉混岗、工作量饱和度不一等实际问题,最大限度推动审判辅助资源再配置、再优化,努力实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助力审判专业化改革和审判团队建设。
3.范围界定。本方案所称书记员是指包括书记员、聘用制文职人员及其他聘用制身份人员在内从事庭审、听证、接待、合议、法官会议等记录及卷宗整理、装订、归档等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实施阶段和要求
(一)启动阶段
2021年5月底前,成立书记员集约化管理领导小组。在现有基础上,率先实现部分负责辅助性事务工作的书记员集约管理,对其他岗位书记员工作进行优化提升,待硬件设施完备后向全面集约化管理过渡。
(二)推广阶段
2021年6月底前,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运行基本顺畅,出台各项制度规范。初步形成统一的书记员集约化管理流程、书记员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
(三)达标阶段
2021年8月底前,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已运行顺畅,各项制度建设基本健全。对照省高院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开展评估、查漏补缺,力争提前达到省高院对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
(四)深化阶段
自2021年9月起,进一步优化书记员集约化管理运行流程,根据硬件建设情况逐步向“一步到位”模式转化,充分实现人力资源的专业分工和集约管理,助力审判专业化建设。
三、具体工作模式
按照市中院工作方案,我院属于改良提升型
1.基本模式概述
改良提升型的书记员集约管理模式主要考虑到我院目前的工作实际情况,分两步全面实现书记员的集约管理。第一步,确保负责卷宗流转、卷宗扫描、归档等归属于立案、智能办案辅助等的事务性工作的书记员实现集约管理。对审判、执行团队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进行重新整合分配,抽冗补缺,确保每名法官配置一名书记员,每个团队配置1-2名能够胜任草拟裁判文书职能的法官助理。团队内书记员主要负责所属法官全部案件的事务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接收、流转、排庭、庭前准备、开庭记录、合议庭、法官会议记录、卷宗归档等。法官助理主要职责是应用智能文书编写系统,草拟所在团队法官的裁判文书,文书校对、文书上网等工作。第二步,待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硬件设施齐备,能够充分实现智能庭审、智能合议后,将团队内书记员进行整合分类,完成向全面改革型书记员集约化管理模式的过渡。
2.具体操作流程
(1)分类定岗。整合全院书记员人员信息,重点选出可以授权作为法官助理的书记员。
(2)部分事务集约管理。将部分书记员配置到立案、智能办案辅助中心,专门从事卷宗流转、纸质卷宗扫描、归档等工作;
(3)合理分流。全面统筹可以配置到审判、执行团队的书记员,确保一审一书,同时按团队需要配置法官助理。
(4)定岗定责。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对各团队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统一培训,明确工作职责。通过专业化培训、制定业务标准化流程,确保书记员履职到位,提升审判质效。
(5)细化考核。由审管办对书记员进行量化考核,强化工作责任。
四、工作机制和组织保障
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统筹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的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模式、确定责任分工,依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难点重点问题,落细落实省高院部署。
2.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沟通反馈。各部门及时收集和研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困难,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3.建立宣传引导机制,注重示范带动。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官方新博、门户网站等自媒体,积极宣传我院在推进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果和新成效。要加强对典型案例、创新做法、优秀调研成果的培育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4.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工作激励。科学谋划,精心部署,把书记员集约化管理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及时纳入绩效考核方案。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1 15: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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